81.9亿!厦门轨道交通6号线漳州(角美)延伸段批复
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厦门市轨道交通6号线漳州(角美)延伸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
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:
报来《关于上报厦门市轨道交通6号线漳州(角美)延伸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》(漳发改交能〔2019〕10号)及有关附件均悉。经研究,现批复如下:
一、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、省政府加快闽西南协同发展区建设的战略部署,深入推进厦漳两市同城化发展,加强漳州市台商投资区与厦门市的联系,提升城市轨道交通对居民出行和通勤交通的效率和品质,促进两市经济和社会融合发展,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《关于依托厦漳泉城际线网同步实施厦门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和漳州角美段的复函》(发改办基础〔2017〕1272号),同意建设厦门市轨道交通6号线漳州(角美)延伸段工程(投资项目编码:2019-350692-48-01-014122)。
二、本项目起于漳州市台商投资区角美龙江明珠站,止于厦门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起点林埭西站(不含),全长9.857公里,全地下敷设,设站7座,分别为龙江明珠站、石美站、角江路站、龟山站、文圃路站、角海路站、社头站。新建社头停车场和社头主变电所。控制中心接入厦门市轨道交通6号线控制中心。
本项目与厦门市轨道交通6号线贯通运营,车辆选型及列车编组采用与厦门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一致的6辆编组B型车,直流1500伏架空接触网授电方式,.高运营速度80公里/小时。初、近、远期均采用大小交路运行,初期配属车辆13列/78辆,高峰小时发车对数分别为18对、24对和27对。
三、项目建设单位:漳州市角美轨道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。
四、项目总投资估算81.93亿元,技术经济指标为8.31亿元/正线公里。项目资本金按照40%(32.77亿元)设置,资本金由漳州台商投资区安排财政资金分五年投入。项目投融资模式采用“市场化运作+政府投入”,资本金以外投资约49.16亿元由建设运营企业推进项目市场化融资。请漳州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地方政府债务管控要求,项目资金纳入政府年度预算,不违规举债,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。
五、项目建设工期:43个月。
六、项目已按规定编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并经我委审查,项目建成后初、近、远期年综合能耗分别为5173、6113和6854吨标准煤。请严格按规定落实相关措施,切实做好节能工作。
七、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漳州市人民政府(漳政函〔2018〕28号)和厦门市委维稳办(厦稳办函字〔2018〕3号)审定,项目社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,请严格落实评估报告提出的对策措施,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。
八、项目审批相关文件是:项目选址意见书(选字第350205201805044号、选字第3506002018S3002号);建设用地预审意见书(厦国土预审海沧区〔2018〕第045号、漳国土预〔2018〕001号)。
九、根据《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》(闽发改法规〔2015〕404号)第三条第二款规定,本项目单位决定勘察、设计、施工、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、材料、服务等采购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,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。请项目单位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规,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。
十、请你委督促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规定,抓紧开展初步设计及其报批前置手续等相关工作,认真落实生态保护、水土保持和防洪、安全生产等各项措施。
十一、在后续阶段要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:
(一)加强工程地质、水文勘察,进一步优化线路和车站工程方案,依法确定征地拆迁范围,合理控制建设规模和投资。
(二)进一步优化本工程与与厦门市轨道交通6号线的衔接,做好与规划的城际轨道交通、公路客站等主要交通方式的衔接换乘方案和用地控制。
(三)请地方政府切实做好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工作,落实地方财政出资,抓紧研究长期稳定的运营补亏政策与措施,明确市场化融资方案;加强与厦门市就建设、运营、管理、应急和安全保护界面等进行沟通并达成共识,为项目建设运营创造条件。
(四)落实车辆和机电设备自主化方案,确保符合自主化要求。
(五)请地方政府抓紧研究沿线土地综合开发方案,拓宽资金筹措渠道,减轻建设期资金压力,弥补建成后的运营补亏。
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工作,项目实施中如有重大变更,须及时报我委审批。
附件:厦门市轨道交通6号线漳州(角美)延伸段工程节能评估报告审查意见
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2019年4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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